
- 對實行竣工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主管部門應采用“一口受理”模式牽頭開展竣工聯合驗收,規劃核實、人防備案、消防驗收、消防備案、竣工備案、檔案驗收等事項應當納入竣工聯合驗收。
- 實施竣工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與竣工驗收備案合并辦理。
- 涉及多個單位工程的工程建設項目,滿足條件的單位工程可采用單獨驗收方式,單位工程驗收合格后,可單獨投入使用。
2020年9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
首次提出: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
嚴格質量檢測管理,按時足額支付檢測費用,不得違規減少依法應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項目和數量,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了全文強制性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其中第3.4.1條規定: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項目和數量應符合抽樣檢驗要求。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規范》全文如下

現批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同時廢止下列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 50210-2018第3.1.4、6.1.11、6.1.12、7.1.12、11.1.12條。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第5.0.8、6.0.6條。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范》GB 50618-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條。四、《建筑工程檢測試驗技術管理規范》JGJ 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條。本規范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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